法律依據:人臉識別案件司法解釋全文第壹條信息處理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或者基於人臉識別技術生成的人臉信息而引發的民事案件,適用本規定。人臉信息的處理包括人臉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和披露。本規定所稱的人臉信息,屬於《民法典》第1034條規定的“生物特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