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壹條違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實驗、保藏、攜帶、運輸傳染病菌種、毒種,造成傳染病菌種、毒種傳播,後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三十二條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檢疫傳染病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