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管轄權異議的異議
3.特權(這壹點在證據法上很少說),但絕對是法律職業的前沿領域。
4.商法的制度價值(兼論民法中法律行為的區別)
5.傳統物權法中的不當得利研究(參見王建英著)
6.合同法中的漏洞。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