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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工委書記和黨委書記的區別?

法律解析:黨委書記是黨委書記,是黨的壹級組織。必要時,在其管轄範圍內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黨委書記應該由黨代會選舉產生。黨工委是上級黨委的派出機構,只接受上級黨委的領導。秘書只能由上級任命。

法律依據:中國生產者黨章程。

第二十九條黨的區域委員會和相當於區域委員會的組織,是黨的省、自治區委員會在若幹縣、自治縣、市的派出機關。它在省和自治區委員會的授權下領導這方面的工作。

第三十壹條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後,須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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