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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規定的公文用語

法律分析:第八條公文的種類主要包括: (壹)決議。(2)決定。(3)命令(orders)和(4)公報。(5)公告。(6)通知。(7)意見。(8)通知。(九)通知。(10)報告。(十壹)請示。(12)回復。(13)議案。(14)信。15分鐘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

第三條黨政機關公文是黨政機關實施領導、履行職能、處理公務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規範樣式的文件,是傳達貫徹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頒布法律法規、指導安排和協商工作、請示和答復問題、報告、通報和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

第四條公文處理是指公文的準備、處理和管理等壹系列相互關聯、有序的工作。

第五條公文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準確規範、簡便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則。

第六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高度重視公文處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隊伍建設,設立文秘部門或者指定專人處理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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