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法律關系與其他法律關系壹樣,由主體、客體和內容構成。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參與合同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
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464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
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