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盜用他人公共信息網絡賬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較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