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於2003年10月28日頒布。2007年和2011兩次修改。
本法分為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交通條件、道路交通法規、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第八章第12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