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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法人簽證的法律規定

德國企業簽證的批準意味著德國政府認可申請人未來三年的商業計劃。只要執行或基本執行了商業計劃中的計劃,並且德語水平達到B1,就可以申請德國永久居留權。

可以參考德國居留法第21條:在公司在遵守法律的基礎上正常運營三年後,同時公司簽證持有人的德語水平達到B1(中級),他們可以申請德國“綠卡”,即德國永久居留。

我在這裏解釋壹下:“您只有在連續五年獲得居留權並繳納60個月社保後才能申請德國永久居留權”,這是壹個普遍的永久居留法,而法人簽證轉德國永久居留則有專門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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