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有效合法。雖然壹般住宅小區的車位都包含在公攤面積計算中,即不歸任何個人所有,而是歸住宅小區全體業主所有。所以不可能辦理產權證。車位的具體位置必須在簽訂的協議中寫清楚,轉讓方必須給出車位使用權的證明。同時也要註意:根據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0年,所以在寫協議的時候,不能寫超過20年的租賃期限。所以寫協議的時候,不要寫20年以上的期限。超過20年的使用權不受法律保護,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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