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具體分析。低價銷售作為壹種競爭策略,如果經營者在改進技術、減少消耗、降低成本的基礎上,從事正當的價格競爭或盈利措施,就會得到法律的認可或保護。但是,如果經營者為了排擠競爭對手,壟斷業務,故意在壹定市場範圍內、壹定時間內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某種商品,法律會作為不正當競爭加以禁止,即不正當低價銷售。
法律依據: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經營者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法所稱經營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簡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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