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可以轉化為是否應該把壹個人推到軌道上讓火車停下來。這個人會死,其他五個人會得救。
沒有壹個頭腦正常的人會推。
其實法律並沒有給妳犧牲別人生命的權利。
犧牲是自願的,不是強制的。
就算妳做了,妳也會用妳的余生忘記那個因為妳而死的人。
所以,不應該,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