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位老國家重點優撫對象回答提問者:我國對烈士子女沒有任何照顧和待遇,所以優待(養老、市內免費旅遊等。)基於《烈士褒揚條例》網站鏈接,所有內容屬於烈士本人,絕不屬於烈士子女及後代!至於80年代(任何時候)烈士子女在部隊如何找工作,不能以烈士名義,政府相關部門(民政局、退伍軍人局)沒有義務和責任維護烈士子女的權益。因此,尋找烈士家屬子女工作被他人頂替,只能以壹個普通公民的身份,通過法律途徑:信訪、網絡信訪、民事訴訟等方式尋找。
另外,中國改革開放環境日益發展,全國就業環境已經轉變為勞動力市場(用人單位常年找不到員工)。80年代軍隊烈士子女工作被頂替還算個事嗎?只要孩子自己要求就業,就不會去追求和尋找被替代的東西,壹定會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更好的工作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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