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電梯維保許可資格新規

電梯維保許可資格新規

法律解析: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單位、安裝單位和改造單位,壓力管道的管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單位,應當取得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許可,方可從事相應活動。

法律依據:《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持批準文件和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審批機關對許可項目的經營期限有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對經營期限進行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壹般經營項目的,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壹個或者多個經營類別,並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 上一篇:如何購買沒有產權的地下室?
  • 下一篇:丟棄實體娃娃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