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中國有關部門註冊為市場主體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2.在中國境內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許可的電子商務網站、平臺從事電子商務活動,不論其實際投資人或關聯企業是否在中國境內。3.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4.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電子商務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履行國有財產管理監督職責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加強對國有財產的管理和監督,促進國有財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財產流失;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國有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違反國有財產管理法規,在企業改制、合並分立、關聯交易等過程中低價轉讓、合謀私分、擅自擔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國有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