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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第63條規定

法律分析:《電子商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可以建立網上爭議解決機制,制定並公布爭議解決規則,按照自願原則公平、公正地解決爭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六條* *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可以建立網上爭議解決機制,制定並公布爭議解決規則,按照自願原則公平、公正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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