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從商店偷錢構成了盜竊。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大量公私財物的行為。店員作為店家的員工,有保護店家財產的責任,但如果店員利用職務之便偷店家的錢,則構成盜竊罪。
總而言之:
店員從店裏偷錢是違法的,構成盜竊罪。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店鋪的利益,也損害了社會的公共利益。因此,這種行為應該依法懲處,以維護社會正義和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