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員會與居民委員會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村幹部調整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第三十壹條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履行,但必須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