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關於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適用於婚姻、收養、監護協議;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部分的規定。
契約是適應商品經濟私有制的客觀要求,是商品交換的法律表現形式。商品生產以後,為了交換的安全和可信,人們在長期的交換實踐中逐漸形成了許多關於交換的習慣和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