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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環評法出臺前建成的企業,2003年後還需要補環評嗎?

由於環評法是2003年9月1日實施的,如果企業生產規模、生產工藝等基本情況沒有發生大的變化,就不需要做環評。作為老汙染企業,可以督促申報,完善排汙許可證的辦理。

如果企業在2003年以後有技術和生產能力的變化,應作為改擴建項目進行環評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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