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院)是指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協議,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並承擔相應責任的醫療機構。
定點醫療機構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之日起,將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的定點醫療機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