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定點協議采購是指零星小額采購,是指政府采購項目確定定點供應商和品牌、規格型號、采購價格、交貨期、服務承諾等的壹種采購形式。通過公開招標,並以協議方式固定,由采購人在有效期內自主選擇供應商或商品品牌和型號。
法律依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八十五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可以實行協議采購和定點采購,但協議采購和定點供應商必須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因特殊情況需要通過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確定的,應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
協議供貨采購和指定采購的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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