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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掃黃新規出臺。

東莞市於2014年9月18日出臺《關於進壹步加強和規範娛樂場所管理的意見》,規定將打擊娛樂場所賭博吸毒違法犯罪活動的成效納入鎮街年度工作考核,對工作不落實、發生重大案件(事故)的單位和鎮街實行“壹票否決”。

《意見》規定,將對娛樂場所涉黃隱患集中的幾個要素,從設立條件、硬件設施、經營活動、人員管理等方面提出規範要求。如場所、房間、箱,不得安裝亮度可調的照明燈;房間、陽臺門安裝的透明門窗高度、尺寸必須符合要求,不得設置障礙物;在場所出入口、接待大廳、收銀臺等重點部位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視頻監控設備。,並在後臺與公安部門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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