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國內航空公司延誤賠償標準為:延誤4-8小時賠償100元;延誤8小時以上賠償200元。賠償是航空公司對航班延誤的道歉,屬於贈與行為。與賠償不同,賠償需要標的物,需要法律法規的支持,仲裁部門做出裁決。對於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誤,如空管、機場設施、天氣、航油保障等。,航空公司不會承擔責任但會盡社會義務,比如安排餐食和飲料。
法律依據:《中國民用航空國際旅客行李運輸規則》第二十三條,航班取消、提前、延誤、航程變更或者承運人不能提供原座位時,旅客要求退票的,始發站應當退還全部票款,停止的,應當退還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不收取退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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