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滕某與自殺女子之間存在民事法律關系。2.女方應該賠償相機的損壞和自己傷口的治療費用,因為他是為了她的利益而遭受損失的。3.滕的醫藥費等費用由女方支付,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因為他為了她的利益而受苦。4.滕向服務員借的100元由滕償還。因為這是另壹種法律關系,滕的損失可以向受益人追償。
5.滕不能要求女人支付壹定的報酬。因為他的行為是見義勇為行為,不是法律規定的,也不是合同約定的,是壹種無因管理,不能要求報酬。6.滕不應賠償女裝損失。出於同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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