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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辱罵我,我開始打人。法律是什麽?

法律分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能導致治安處罰。如果施暴者能向受害者賠禮道歉並取得諒解,而妳受到口頭侵犯,首先是對方的過錯,警察可以免除處罰。如果肇事者行為惡劣,可能會受到治安處罰。但是,如果對方的侮辱性言論比較嚴重,妳也可以起訴他(她)侮辱或者誹謗。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14周歲以下人員或者60周歲以上人員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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