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冒充律師從事法律服務的行為應該由哪個部門處罰?
冒充律師從事法律服務的行為應該由哪個部門處罰?
行政處罰由司法行政機關實施。
《律師法》第五十五條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上一篇:
訂婚的男人出軌要負法律責任嗎?
下一篇:
1990關於生育二胎的法律規定
相关文章
我國公民的定義是什麽?未成年人是公民嗎?
豁免是什麽意思?
核酸檢測法
疫情防控封路合法嗎?
南京見習律師可以單獨參與調解嗎?
福州勞動局在哪?
民事法律關系和債權債務法律關系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