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偵查是指發現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立案後開始偵查,偵查後發現有犯罪嫌疑的,采取強制措施。強制措施是國家授權刑事司法機關為了保障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在壹定程度上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壹種方法。我國的刑事強制措施包括:強制傳喚、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這五個措施是按照由輕到重的順序排列的。
我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和地方人民代表組織法只為NPC和縣級以上地方人大代表提供了“豁免權”。沒有針對CPPCC成員的相關條例,也沒有諸如《CPPCC組織法》之類的法律。只能按照刑事訴訟法把他們當普通人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