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民用建築按地面以上層數或高度的分類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住宅按樓層分類:壹至三層為低層住宅,四至六層為多層住宅,七至九層為中高層住宅,十層及以上為高層住宅;
2除居住建築外,高度不超過24m的民用建築為單層和多層建築,高度超過24m的為高層建築(不包括建築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築);
3建築高度大於1OOm的民用建築為超高層建築。
註:本條建築層數和建築高度的計算應符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