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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等級是什麽?

法律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法官分為十二個等級,依次為首席大法官、壹級法官、二級法官、壹級高級法官、二級高級法官、三級高級法官、四級高級法官、壹級法官、二級法官、三級法官、四級法官、五級法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八條法官的職責:(壹)依法參加合議庭審理或者單獨審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二)依法辦理引渡和司法協助案件;(三)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法官對其職權範圍內處理的案件負責。

第二十六條法官實行單獨的職務序列管理。法官分為十二個等級,即首席大法官、壹級法官、二級法官、壹級高級法官、二級高級法官、三級高級法官、四級高級法官、壹級法官、二級法官、三級法官、四級法官、五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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