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的經濟社會條件下,子女應當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情感上應當尊重、關心和照顧父母。有經濟能力的成年子女,無論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的時候,都應該盡力履行這壹義務,直到父母去世。兒子不贍養父母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父母雙方都可以尋求社區工作人員的幫助。對於孩子不贍養的問題,可以尋求社區工作人員的幫助,對孩子進行批評教育,協助社區進行監管。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如果子女不履行撫養義務,父母可以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父母有權要求贍養人支付贍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