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兒子快四十了,還沒結婚,整天無所事事,尋求法律援助?

我兒子快四十了,還沒結婚,整天無所事事,尋求法律援助?

1)法律救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自己的人身權、財產權受到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的行為侵害,依法向有權受理的國家機關提出解決和救濟請求,有關國家機關受理並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動。

2)如果妳的兒子沒有殘疾或其他特殊情況,他無法獲得幫助。

  • 上一篇:90年代經濟立法的意義
  • 下一篇:如何識別法律知識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