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按照納稅信用等級對增值稅發票使用進行分類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第壹條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的納稅人壹次可領不超過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金額,納稅信用等級為B級的納稅人壹次可領不超過2個月的增值稅發票金額。上述兩類納稅人生產經營發生變化,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金額。手續齊全的,按照規定立即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