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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李國案的相關責任人。

法律分析:2065438+2007年4月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李國敲詐勒索案,認定其無罪。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結石寶寶”的父親李國因與奶粉企業談判賠償而被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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