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規格型號欄未填寫的,不影響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正常認證。如果在貨物壹欄填寫規格型號,是可以的,可以接受。如果貨物壹欄沒有規格型號,最好退回出票人重新簽發。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和順序,壹次性、如實、逐欄、分次開具,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並使用稅務機關統壹監制的機外發票。簽發的存根聯應按順序編號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