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發音f m;激進山毛櫸;筆畫數8;筆畫的名稱有點、點、擡、橫、豎、橫、撇、點。
解釋:
1)反映的是統治階段的意誌,是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律辦公室、法典、法官、條例、法律、法令、成文法、法律領域、法理學、法律人(“自然人”)的對稱性。指依法成立,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
2)處理事情的手段:方法、途徑、技巧。
3)模仿:模仿。
4)標準性、規範性、示範性:法語、法語崗位。
5)佛教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法。
6)道教佛教徒所謂的以魔捉怪的技能:法師、法器、儀軌。
7)指“法國”:法國,法國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