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官必須對不予采納的證據進行解釋。如果法官簡單地用“無法證明”來回答問題,可能會被視為程序違法。因為,法官在判斷證據的可采性時,應當基於壹定的法律和事實依據,而不是簡單地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采納。法官對不予采信的證據未作充分說明和解釋的,當事人可以上訴或者申請再審,請求上級法院對該證據進行重新審查和裁判。在司法上,建議妳多收集證據,可以使用壹些網上取證app比如法醫專家。這些網絡取證軟件使用了哈希校驗、區塊鏈等相關技術,可以保證證據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也有助於當事人有效收集網絡證據,是壹種很好的取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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