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頭警告:對於輕微違規,法官可能會先收到口頭警告。這通常是正式的警告,表示法官的行為已經違反了職業道德。口頭警告通常不會以書面形式記錄,但會記錄在法官的內部檔案中。
2.書面警告:如果違規情節嚴重或持續時間較長,法官可能會收到書面警告。書面警告是正式文件,明確指出法官的違法行為,要求其改正。書面警告通常會留在法官的內部檔案中,並對其職業生涯產生壹定影響。
3.暫停職務:對於嚴重的違法行為,法官可能被暫停職務。這種懲罰通常會持續壹段時間,以便給法官壹個反思自己行為、改正錯誤的機會。停職對法官的職業生涯會有很大影響,所以通常只在嚴重違紀的情況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