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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法官辭職有兩年禁令嗎?

法律分析:根據法官法的規定,法官辭去律師職務有兩年的停職期,法官助理沒有,但是他曾經工作過的法院要終身回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三十六條,法官離開人民法院後兩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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