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需要國務院備案的法律、法規、規章有哪些?

需要國務院備案的法律、法規、規章有哪些?

法規備案條例第三條法規公布後,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按照下列規定報送備案:

(壹)自治州、自治縣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國務院備案;

(二)部門規章由國務院部門報國務院備案,兩個以上部門聯合制定的規章由主辦部門報國務院備案;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備案;

(四)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的規章,由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備案;

(五)經濟特區條例由經濟特區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國務院備案。

  • 上一篇:重慶盈科律師事務所怎麽樣?
  • 下一篇:行政紀律包括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