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理解全權代理與法定代理的區別,關鍵在於是否以“我的意思表示”為基礎,即任何非因我的意思表示而產生的代理稱為法定代理,擁有這種代理的人稱為法定代理人。
法律代理的出現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根據法律規定有代理權,比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代理權;
(2)根據法院的指定取得代理權,如法院指定的法人清算人;
(3)因選擇私人而取得代理權,如親屬選擇的監護人、遺產管理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