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同壹行為同時侵犯了刑事法律關系和民事法律關系,導致了刑事和民事關系的交叉。這種重疊主要表現為規範競合的情況,其實質是責任的競合。
二是同壹行為侵犯的是民事法律關系還是刑事法律關系難以確定,造成刑民交叉。在實踐中,這種現象說明公、檢、法機關對同壹案件的性質有不同的認識,有的認定為民事案件,有的認定為刑事案件,有時存在爭奪管轄權的正面沖突,有時存在相互推諉的負面沖突。
第三,同壹行為人實施了數個不同的行為,分別觸犯了相關的刑事法律關系和民事法律關系,造成刑民交叉。
第四,不同行為人實施了同壹行為,但由於行為人的個體差異,法律對該行為的評價不同,導致刑民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