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波爾曼,美國著名法學家。法律之所以被大眾所信,是因為法律是正義的體現。壹旦失去了正義的神聖光環,法律就會失去權威,導致公眾不再尊重和敬畏法律。正義是正義的生命和靈魂,是法律的最高終極價值。只有把正義體現在每壹個具體案件中,努力讓每壹個案件的當事人都感受到正義,公平正義才能成為人們能夠感受到的看得見、摸得著的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地方性法規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民族自治地方審理行政案件,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本條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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