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範
4.1.1
固定設備(塔、容器、泵、熱交換器、過濾器等)的外殼。)應通過靜電接地。壹般來說,接地設備不需要靜電接地。
4.1.2
直徑大於或等於2.5m、體積大於或等於50m3的設備,應不少於兩個接地點,接地點應沿設備外圍均勻布置,間距不應大於30m。
DL/T
621—1997
交流電氣設備的接地
4.1
電氣裝置和設施的下列金屬部件應接地:
答
電機、變壓器和高壓電器的底座和外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