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不追究過去。成語是什麽?

法律不追究過去。成語是什麽?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解釋】怪:怪。本義是指已經做了或已經做了的事情,所以不需要指責。現在指過去...

【出自】《論語·八蜀》:“事已成而不言;不要談論它;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 上一篇:大學生學習知識產權法的意義是什麽?
  • 下一篇:代理和代位在法律上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