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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和代位在法律上有什麽區別?

代理是民事主體的內容,是指壹個人取得代理權限(以委托和法定的形式)後,作為另壹個人進行民事活動。這個時候,A就是b。

代位權的區別是債法或保險法的內容,即特定原因發生後,壹方取得另壹方的權利,並直接行使這壹權利。此時甲方仍是甲方,乙方仍是乙方,代位人仍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

所以最大的區別就是民事活動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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