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因果關系是指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關系。根據《民法典》因果關系的判斷標準,法律因果關系是因果關系的核心,是解決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問題的基礎。法律因果關系的判斷是壹種價值判斷。為了給法律因果關系的判斷提供壹個可操作的標準,國內外學者提出了相當因果關系理論、法律規則條件理論、客觀歸責理論。雖然相關理論在因果關系的認定上各有特點和優勢,但在我看來,仍然無法直觀清晰地指導實踐。在上述因果關系理論的基礎上,結合玩忽職守罪的特點,筆者認為玩忽職守罪的法律因果關系應從形式的符合性和幹預因素的相關性兩個方面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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