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生打架鬥毆,將以聚眾鬧事罪拘留。
所謂聚眾,是指聚集三人以上實施犯罪。壹般來說,聚眾三人以上,應當是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首要分子,積極實施犯罪活動,行為特別惡劣的積極參加者。在罪犯作案的過程中,有時會有被蒙蔽的人、普通罪犯、圍觀者和起哄者受到威脅。聚集三人以上是指聚集三人以上,包括積極參與者。如果有壹兩個人鬧事,引來圍觀起哄,不構成本罪。
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