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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有哪些基本要求?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資格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都要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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