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依法撤回要約

依法撤回要約

法律規定要約可以撤回,但必須符合壹定的條件,即撤回要約的意思通知先於要約的意思到達對方;或者在要約意向的同時到達對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41條

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之前或者同時到達對方。

第472條

要約是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具體內容;

(2)要約人通過表明他已接受要約而受意思表示的約束。

第475條

要約可以撤回。要約的撤回適用本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的規定。

  • 上一篇:法人代表是幕後黑手嗎?
  • 下一篇:法律註重證據還是事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